【淋鏹判囚】妻指使情夫向出軌丈夫淋鏹水 法官斥罪行惡毒判囚10年8個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2/23 13:53

最後更新: 2023/02/23 18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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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指使情夫向出軌丈夫淋鏹水,法官斥罪行惡毒判囚10年8個月。(資料圖片)

41歲女廚師為報復丈夫出軌兼育有私生女,指使情夫向丈夫淋鏹水致毁容。涉案女廚師今(23日)於高等法院承認意圖造成身體受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。代表律師求情指,被告揭發丈夫有婚外情後,長期受言語挑釁及思緒混亂下才諸成大錯。特委法官指罪行惡毒,即使感情破裂,亦不能借他人之手作出不顧後果及玉石俱焚的行徑,判囚10年8個月。

被告何美恩(現年41歲),曾任職廚師,承認1項意圖造成身體受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,控罪指她於2019年11月27日,在將軍澳富寧花園停車場,向張金強淋潑腐蝕性液體,即硫酸,意圖使張身體受嚴重傷害。

代表律師求情指,被告於2014年與任職地產經紀的事主結婚,兩人一直關係甜蜜,被告對事主唯命是從,更將100萬積蓄交給事主以其名義投資物業收租。被告對事主深信不疑,努力工作及將收入交給事主,又應事主要求買車以便接載客人「睇樓」,一直沉醉於這段婚姻關係中。

及至2019年中,被告發現事主態度變異,偷看事主手機發現他與情婦的床上照後怒火中燒,事主直認與情婦已育有5歲女兒,要求被告接受現實,並經常以言語挑釁及羞辱。被告深受打擊,未有尋求協助,同事陸智勤經常開解,兩人因而發生感情。代表律師指,事主因多年受言語挑釁,思緒混亂下才諸成大錯,於2020年被告已與事主離婚,不再見面。

特委法官判刑時指,本案屬極為嚴重及惡毒罪行,本案涉男女因愛成恨,被告有計劃借他人之手,以殘酷手法向事主作報復行為。特委法官指即使感情破裂,亦不能借他人之手作出不顧後果及玉石俱焚的行徑。

特委法官指事主事發3年後仍未康復,所受之痛苦難以言語形容,因被告不顧後果,令事主永久性毁容,生活於陰霾下,遂以15年為判刑起點。特委法官強調,法庭須發出嚴刑峻法的訊息,以儆效尤,考慮到被告開審前認罪及因燥狂致精神不穩,酌情減刑,判監10年8個月。

案發時被告與事主為夫妻關係,被告與同事陸智勤有婚外情。案發當日下午4時,被告致電陸指丈夫出軌,為報復要求陸向其丈夫淋通渠水,並給予相片作識別。陸遂購買通渠水,並按指示到案發停車場埋伏,並將通渠水倒於兩個紙杯中以便使用。案發晚上,陸看見相關車輛及衣著與相中人吻合的男子步出電梯後,向其正面淋潑琉酸後離開。事主感到身體被火燒灼痛,送院治療,頭、頸、上肢及上半身共有3%燒傷,左眼部分視力受影響。

陸於翌日晚上與家人到警署自首,其間陸致電被告,被告承認是主謀,著他不要自首,她會與丈夫溝通,對話過程被陸的家人錄下。陸最終自首,被告則於2021年6月24日被捕。陸早前已承認控罪,判囚9年9個月,警誡下稱出於愛而行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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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